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市级医院:
《现将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进一步做好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下放注册审批权限内容
(一)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批准设立的护士执业注册权限(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补证换证等,下同),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
(二)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护士执业注册权限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
(三)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由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护士执业注册权限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至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
(一)完善制度。各县区要根据《通知》精神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尽快修订护士执业注册流程,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分别是本地区和本机构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开展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二)优化流程。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制订全市统一的护士注册审批办事指南,实现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办理。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借助“互联网+”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理念,着力打造“高效快办、便民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三)简化材料。实现“三表合一”,即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和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合并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见《通知》附件)。要尽量减并证明材料,可以通过全国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查询到的,不要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证明。
(四)缩短时间。对需要发证补证的,流程要简捷便利,提升审批效能,缩短证书发放时间,鼓励通过邮寄、发放给申请人所在医疗机构等形式,方便申请人领取。
(五)安全保密。全面实施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审批权限,及时掌握护士动态变化,定期核查护士执业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系统安全。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一)实施护士电子化注册全程监管
各(县)区要通过全面开展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着力打造“操作便捷、动态及时、开放共享、监督有力”的护士电子化注册审批模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申请人办事更加便利。同时,实施护士执业动态追踪管理,实现护士执业注册在线全程监管。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护士执业注册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加快推进护士执业注册信息与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互联,完善护士执业信用监管机制,让失信人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大宣传贯彻力度
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和护士执业管理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力度。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等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宣传解读,加强对广大护士的培训教育,增强其依法依规执业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
附件:护士执业注册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咨询电话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附件: 护士执业注册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咨询电话
|
序号 |
县 区 |
咨询电话 |
|
1 |
大庆市 |
6158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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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肇源县 |
8241032—8205 |
|
3 |
肇州县 |
8524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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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杜蒙县 |
2648155 |
|
5 |
林甸县 |
3320593 |
|
6 |
萨尔图区 |
6181651 |
|
7 |
让胡路区 |
6356006 |
|
8 |
红岗区 |
6786684 |
|
9 |
龙凤区 |
6238021 |
|
10 |
大同区 |
6277026/61659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