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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 肇源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发布时间: 2024-04-2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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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政办发〔2023〕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渔业集团,社区管委会,各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3〕38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肇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
  《肇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247项。2023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肇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252项,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40项;第二部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央驻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8项;第三部分为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设定在肇源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4项。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统筹制定的实施规范和监管标准规则,及时更新我县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附件:大庆市肇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修改版)

肇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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