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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打造“阳光统计”

信息来源: 肇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6-26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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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局局长 金国安

    肇源县统计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坚持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着力打造“阳光统计”,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统计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党支部常态化学习的重点内容。定期召开局专题学习会议,逐章逐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从学习原文中领会精神,在统计工作中不断贯彻落实。
    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的具体实践。肇源县统计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统计工作中心任务,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基层统计法治建设,提高我县统计工作法治水平。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防范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和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全局统计执法持证人员2名,达到国家要求。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省、市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全年对工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零业、住餐业、服务业等专业共10个重点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四、紧抓“关键少数”,更好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文件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多次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文件开展学习解读,并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对统计局2023年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增强了处级、科级两级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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