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关于撤销超等乡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等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征求意见》的图文解读

一、基本信息
1.超等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级水源地,位于超等乡有利村后新宿屯,于201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新水源井替代,已投入使用。
2.大兴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级水源地,位于大兴乡通兴村苗家围子,于201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新水源井替代,已投入使用。
3.古龙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级水源地,位于古龙镇古龙村,于201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新水源井替代,已投入使用。
4.浩德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级水源地,位于浩德乡西浩德村东浩德屯,于201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新水源井替代,已投入使用。
5.民意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级水源地,位于民意乡公营子村公营子屯,于201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新水源井替代,已投入使用。
6.头台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级水源地,位于头台镇头台村,于201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新水源井替代,已投入使用。
7.古恰镇古恰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村屯级水源地,位于古恰镇古恰村,于2017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批复划分。
8.古恰镇三家子村(大三家子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村屯级水源地,位于古恰镇三家子村大三家子屯,于2020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批复划分。
9.古恰镇孟克里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村屯级水源地,位于古恰镇孟克里村孟克里屯,于2020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批复划分。
10.古恰镇哈友村饮用水水源地:村屯级水源地,位于古恰镇哈友村,于202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批复划分。
11.古恰镇沿海村饮用水水源地:村屯级水源地,位于古恰镇沿海村,于202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批复划分。
12.古恰镇托古村水源地:村屯级水源地,位于古恰镇托古村托古屯,于202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批复划分。
13.和平乡华源村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村屯级水源地,位于和平乡华源村一本堂屯,于2014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批复划分。
14.三站镇宏旗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村屯级水源地,位于三站镇宏旗村小王家围子,于2017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三站镇水厂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
15.三站镇宏林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村屯级水源地,位于三站镇宏林村,于2017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三站镇水厂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
16.薄荷台乡芳春村饮用水水源地:村屯级水源地,位于薄荷台乡芳春村芳春屯,于202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松花江水源工程代替供水,已投入使用。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松花江水源工程已完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履行申报审批程序 。
17.薄荷台乡哈拉海村饮用水水源地:村屯级水源地,位于薄荷台乡哈拉海村小门赫屯,于202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松花江水源工程代替供水,已投入使用。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松花江水源工程已完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履行申报审批程序。
18.薄荷台乡前台村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村屯级水源地,位于薄荷台乡前台村,于2014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松花江水源工程代替供水,已投入使用。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松花江水源工程已完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履行申报审批程序。
二、目的意义
2018年以来,我县持续推进实施集中供水工程,并于2024年制定实施《肇源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对农村饮用水水源进行了重新规划和调整建设,通过规模化供水工程、小型引调水工程、管网延伸工程,对各乡镇原有的部分饮用水水源进行了替代和取缔,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1.超等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级水源地,位于超等乡有利村后新宿屯,于201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新水源井替代,已投入使用。
2.大兴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级水源地,位于大兴乡通兴村苗家围子,于201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新水源井替代,已投入使用。
3.古龙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级水源地,位于古龙镇古龙村,于201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新水源井替代,已投入使用。
4.浩德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级水源地,位于浩德乡西浩德村东浩德屯,于201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新水源井替代,已投入使用。
5.民意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级水源地,位于民意乡公营子村公营子屯,于201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新水源井替代,已投入使用。
6.头台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级水源地,位于头台镇头台村,于201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新水源井替代,已投入使用。
7.古恰镇古恰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村屯级水源地,位于古恰镇古恰村,于2017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批复划分。
8.古恰镇三家子村(大三家子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村屯级水源地,位于古恰镇三家子村大三家子屯,于2020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批复划分。
9.古恰镇孟克里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村屯级水源地,位于古恰镇孟克里村孟克里屯,于2020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批复划分。
10.古恰镇哈友村饮用水水源地:村屯级水源地,位于古恰镇哈友村,于202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批复划分。
11.古恰镇沿海村饮用水水源地:村屯级水源地,位于古恰镇沿海村,于202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批复划分。
12.古恰镇托古村水源地:村屯级水源地,位于古恰镇托古村托古屯,于202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批复划分。
13.和平乡华源村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村屯级水源地,位于和平乡华源村一本堂屯,于2014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肇源县“引嫩入肇”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批复划分。
14.三站镇宏旗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村屯级水源地,位于三站镇宏旗村小王家围子,于2017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三站镇水厂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
15.三站镇宏林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村屯级水源地,位于三站镇宏林村,于2017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三站镇水厂替代供水,已投入使用。
16.薄荷台乡芳春村饮用水水源地:村屯级水源地,位于薄荷台乡芳春村芳春屯,于202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松花江水源工程代替供水,已投入使用。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松花江水源工程已完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履行申报审批程序 。
17.薄荷台乡哈拉海村饮用水水源地:村屯级水源地,位于薄荷台乡哈拉海村小门赫屯,于2022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松花江水源工程代替供水,已投入使用。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松花江水源工程已完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履行申报审批程序。
18.薄荷台乡前台村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村屯级水源地,位于薄荷台乡前台村,于2014年批复建立。目前该水源井已停用,由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松花江水源工程代替供水,已投入使用。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松花江水源工程已完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履行申报审批程序。
二、目的意义
2018年以来,我县持续推进实施集中供水工程,并于2024年制定实施《肇源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对农村饮用水水源进行了重新规划和调整建设,通过规模化供水工程、小型引调水工程、管网延伸工程,对各乡镇原有的部分饮用水水源进行了替代和取缔,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开展过程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调整撤销新建水源保护区呈文及有关佐证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要求,肇源生态环境局关于撤销超等乡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等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工作如下(按时间先后排序):
2025年7月,肇源生态环境局组织各相关乡镇完成村民调查问卷。
2025年7月,各相关乡镇召开关于撤销水源地保护区的会议,并形成会议意见。
2025年7月—8月,肇源生态环境局完成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社会风险评估。
2025年7月—8月,肇源生态环境局经征询意见,县水务局、各相关乡镇、专家均同意呈报申请撤销已停用的饮用水源的保护区。
2025年9月,按照省厅文件关于“撤销水源保护区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作出撤销水源地的决定决议”的要求,肇源生态环境局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对已经停用被替代的18个水源地逐级提请省政府撤销原水源地保护区,废止原批复内容。
2025年10月—11月,对“撤销肇源县超等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18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项”于肇源县政府官网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文字、图文、视频解读。
2025年11月,肇源生态环境局起草呈报文件和组织相关材料按照程序呈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调整撤销新建水源保护区呈文及有关佐证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要求,肇源生态环境局关于撤销超等乡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等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工作如下(按时间先后排序):
2025年7月,肇源生态环境局组织各相关乡镇完成村民调查问卷。
2025年7月,各相关乡镇召开关于撤销水源地保护区的会议,并形成会议意见。
2025年7月—8月,肇源生态环境局完成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社会风险评估。
2025年7月—8月,肇源生态环境局经征询意见,县水务局、各相关乡镇、专家均同意呈报申请撤销已停用的饮用水源的保护区。
2025年9月,按照省厅文件关于“撤销水源保护区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作出撤销水源地的决定决议”的要求,肇源生态环境局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对已经停用被替代的18个水源地逐级提请省政府撤销原水源地保护区,废止原批复内容。
2025年10月—11月,对“撤销肇源县超等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18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事项”于肇源县政府官网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文字、图文、视频解读。
2025年11月,肇源生态环境局起草呈报文件和组织相关材料按照程序呈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大庆市肇源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6日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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