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2026 年肇源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方案》的解读
以下是关于《肇源县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依据
为落实中央财政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项目资金使用要求,扎实推进 “精准用药提质增效” 行动,筑牢全县粮食生产安全防线,肇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6 年第一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6〕202 号)、《关于印发〈2026 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6〕681 号)两份省级文件,结合本县农业生产实际,印发源农技发〔2026〕15 号文件及配套实施方案,全面规范 2026年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二、总体任务与工作目标
本次工作坚持 “公共植保、绿色植保” 发展理念,落实 “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 工作机制。通过健全病虫监测预警网络、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处置突发植物疫情四大举措,杜绝农作物大面积绝收、成灾现象,全力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安全与生物安全。
三、核心工作内容详解
1.搭建全域监测网络,精准掌握病虫动态
全县共设立106 个病虫疫情监测点,配备专职兼职植保人员。工作内容包含监测点运维、设备检修、植保员业务培训、全域病虫普查等,第一时间发布病虫害预警信息,为精准防控提供数据支撑。同时重点监测苹果蠹蛾、稻水象甲、水稻白叶枯病等高危植物疫情,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
2.聚焦核心防控对象,推行绿色科学用药
结合肇源县种植结构,今年防控核心为水稻稻瘟病。防控全程优先使用生物药剂,搭配农药增效助剂提升防治效果,践行绿色农业发展要求,减少化学农药使用。
3.明确统防统治任务,规范飞防作业标准
全县水稻稻瘟病统防统治 + 绿色防控总面积6.712 万亩(省级下达任务 4.5 万亩)。
实施方式: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一采购无人机飞防服务(含生物药剂、助剂);
承接主体:以各乡镇政府为申报及实施主体,优先选择集中连片、无障碍物、交通便利的水稻田开展无人机航化作业;
作业标准:航化作业需添加 1%-2% 助剂,每亩喷液量不低于 1.5 升;承接飞防服务的组织必须在农业农村部及省级植保管理平台完成注册备案;
激励引导: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费用,扩大飞防覆盖范围。
4.严守植物疫情防线,严防疫情扩散
针对苹果蠹蛾、稻水象甲、水稻白叶枯病等重大植物疫情,强化常态化普查与检疫监管,一旦发现新发、突发病虫害,第一时间启动处置流程,坚决阻断疫情传播。
四、专项资金安排(总资金 130.72 万元)
本次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共计130.72 万元,分两大方向专款专用,全程接受监督。
1.病虫疫情监测补助:63.6 万元
主要用于 106 名乡村兼职植保员田间作业补助;为植保员购置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 万元)、意外医疗保险(保额≥3 万元)、防护服等防护物资;监测设备维修、耗材采购、物联网流量费用;植保员及技术人员培训、下乡监测差旅补助等。
2.统防统治防控补助:67.12 万元
专项支付飞防作业费、生物药剂、农药助剂采购费;防控设备维修、疫情扑灭处置费用;田间技术指导、防效评估、宣传培训等技术服务支出。所有资金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申报要求、时间节点与联系方式
申报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申报材料:《2026 年肇源县水稻稻瘟病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计划申请表》;
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逾期不再受理;
审核流程:乡镇申报→县农技中心专家评审→中心主任支委会审议确定实施地块;
咨询方式:肇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张弘弼,联系电话:13804645896。
六、监督管理与工作要求
资金监管:严格执行省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及时拨付,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药剂监管:所有防控药剂供货方需具备农药经营资质,选用省内试验成熟、安全高效的绿色农药;
作业监管:无人机飞防作业必须接入黑龙江省植保无人机作业质量监测平台;有人机作业需留存完整航迹图,全程溯源监管;
材料归档与总结:各乡镇、相关单位需留存作业验收单、主体确认单等台账。2026 年 11 月底前,完成工作总结、绩效自评报告及表格上报工作,并完成农业农村部资金平台线上填报。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依据
为落实中央财政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项目资金使用要求,扎实推进 “精准用药提质增效” 行动,筑牢全县粮食生产安全防线,肇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6 年第一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6〕202 号)、《关于印发〈2026 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6〕681 号)两份省级文件,结合本县农业生产实际,印发源农技发〔2026〕15 号文件及配套实施方案,全面规范 2026年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二、总体任务与工作目标
本次工作坚持 “公共植保、绿色植保” 发展理念,落实 “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 工作机制。通过健全病虫监测预警网络、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处置突发植物疫情四大举措,杜绝农作物大面积绝收、成灾现象,全力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安全与生物安全。
三、核心工作内容详解
1.搭建全域监测网络,精准掌握病虫动态
全县共设立106 个病虫疫情监测点,配备专职兼职植保人员。工作内容包含监测点运维、设备检修、植保员业务培训、全域病虫普查等,第一时间发布病虫害预警信息,为精准防控提供数据支撑。同时重点监测苹果蠹蛾、稻水象甲、水稻白叶枯病等高危植物疫情,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
2.聚焦核心防控对象,推行绿色科学用药
结合肇源县种植结构,今年防控核心为水稻稻瘟病。防控全程优先使用生物药剂,搭配农药增效助剂提升防治效果,践行绿色农业发展要求,减少化学农药使用。
3.明确统防统治任务,规范飞防作业标准
全县水稻稻瘟病统防统治 + 绿色防控总面积6.712 万亩(省级下达任务 4.5 万亩)。
实施方式: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一采购无人机飞防服务(含生物药剂、助剂);
承接主体:以各乡镇政府为申报及实施主体,优先选择集中连片、无障碍物、交通便利的水稻田开展无人机航化作业;
作业标准:航化作业需添加 1%-2% 助剂,每亩喷液量不低于 1.5 升;承接飞防服务的组织必须在农业农村部及省级植保管理平台完成注册备案;
激励引导: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费用,扩大飞防覆盖范围。
4.严守植物疫情防线,严防疫情扩散
针对苹果蠹蛾、稻水象甲、水稻白叶枯病等重大植物疫情,强化常态化普查与检疫监管,一旦发现新发、突发病虫害,第一时间启动处置流程,坚决阻断疫情传播。
四、专项资金安排(总资金 130.72 万元)
本次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共计130.72 万元,分两大方向专款专用,全程接受监督。
1.病虫疫情监测补助:63.6 万元
主要用于 106 名乡村兼职植保员田间作业补助;为植保员购置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 万元)、意外医疗保险(保额≥3 万元)、防护服等防护物资;监测设备维修、耗材采购、物联网流量费用;植保员及技术人员培训、下乡监测差旅补助等。
2.统防统治防控补助:67.12 万元
专项支付飞防作业费、生物药剂、农药助剂采购费;防控设备维修、疫情扑灭处置费用;田间技术指导、防效评估、宣传培训等技术服务支出。所有资金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申报要求、时间节点与联系方式
申报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申报材料:《2026 年肇源县水稻稻瘟病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计划申请表》;
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逾期不再受理;
审核流程:乡镇申报→县农技中心专家评审→中心主任支委会审议确定实施地块;
咨询方式:肇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张弘弼,联系电话:13804645896。
六、监督管理与工作要求
资金监管:严格执行省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及时拨付,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药剂监管:所有防控药剂供货方需具备农药经营资质,选用省内试验成熟、安全高效的绿色农药;
作业监管:无人机飞防作业必须接入黑龙江省植保无人机作业质量监测平台;有人机作业需留存完整航迹图,全程溯源监管;
材料归档与总结:各乡镇、相关单位需留存作业验收单、主体确认单等台账。2026 年 11 月底前,完成工作总结、绩效自评报告及表格上报工作,并完成农业农村部资金平台线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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