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生态环境局和气象局会商研判,大气扩散条件转好,空气质量持续良好。根据《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庆政办规〔2024〕4号)、《肇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和“哈大绥”联防联控相关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5年4月12日10时起,解除2025年4月11日10时30分启动的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
肇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12日
经市生态环境局和气象局会商研判,大气扩散条件转好,空气质量持续良好。根据《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庆政办规〔2024〕4号)、《肇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和“哈大绥”联防联控相关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5年4月12日10时起,解除2025年4月11日10时30分启动的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
肇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