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个别县区对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缺少规划、管理不到位,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督察组抽查14家生活污水处理厂,均不同程度存在超负荷运行、超标排放、排污口未审批、危废贮存设施建设不规范等问题。
2.肇源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检测氨氮数据偏高,格栅车间除臭设施效果不明显,厂区异味明显。肇源县新站镇污水处理厂格栅、在线监测设备未正常使用,总排口监测总磷、总氮浓度分别超出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的1.86倍、1.58倍。肇源县肇源农场污水处理厂危废间建设不规范,无导流槽和收集池。进水出水检测不规范,检测样品均为自送样品,非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采样。
二、整改目标: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有效发挥作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肇源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排查,校准在线监测设备,规范运行除臭设施;肇源县新站镇污水处理厂修复格栅和进水在线监测设备,保障正常运行,落实污水处理专项经费并按期足额支付;肇源农场污水处理厂,规范建设危废间导流槽和收集池,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2.各县(区)加强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定期入厂检查,督办整改设施运行问题,保障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将污水处理厂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对象清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到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肇源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已进行现场排查,校准在线监测设备,规范运行了除臭设施,厂区无异味。肇源县新站镇污水处理厂已修复格栅和进水在线监测设备,设备正常运行,数值正常。肇源农场污水处理厂,已规范建设危废间导流槽和收集池,委托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2.加强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执法人员定期入厂检查,督办整改设施运行问题,保障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已将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新站镇污水处理厂、肇源农场污水处理厂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对象清单。
五、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8日
六、受理部门:肇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9-8222470
八、受理地址:肇源县解放路87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肇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肇源县委
肇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