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请人申请,社区管委会初审合格,确定下列人员为肇源县公租房拟合格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希昌 230622********5256 本人
公示期:2025年10月11日至2025月10月18日
监督举报电话:0459-8232772
肇源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
经申请人申请,社区管委会初审合格,确定下列人员为肇源县公租房拟合格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希昌 230622********5256 本人
公示期:2025年10月11日至2025月10月18日
监督举报电话:0459-8232772
肇源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