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请人申请,社区管委会初审合格,确定下列人员为肇源县公租房拟合格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
苏丽丽 230622********7928 本人
李 奎 232328********4916 配偶
李禹含 230622********0063 长女
公示期:2025年11月4日至2025月11月11日
监督举报电话:0459-8232772
肇源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
经申请人申请,社区管委会初审合格,确定下列人员为肇源县公租房拟合格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
苏丽丽 230622********7928 本人
李 奎 232328********4916 配偶
李禹含 230622********0063 长女
公示期:2025年11月4日至2025月11月11日
监督举报电话:0459-8232772
肇源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