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黑畜资联办〔2024〕7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肇源县畜禽散养密集区划定方案》,此次划定为畜禽散养密集区的2个行政村包括:
福兴乡(1个):瑞兴村
超等乡(1个):博尔诺村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可联系肇源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459-8210993。
附件:肇源县畜禽散养密集区划定方案
肇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7日
根据《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黑畜资联办〔2024〕7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肇源县畜禽散养密集区划定方案》,此次划定为畜禽散养密集区的2个行政村包括:
福兴乡(1个):瑞兴村
超等乡(1个):博尔诺村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可联系肇源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459-8210993。
附件:肇源县畜禽散养密集区划定方案
肇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