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相关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核查:
由于肇源县肇源镇拉菲商务会馆失联且经现场核实,该单位电梯已经拆除,我局决定对上述单位符合情形的特种设备(电梯 出厂编号GA120509-320)注销使用登记;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15天。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在此公告期内联系我局进行问询或说明(联系电话:0459-8241715,0459-8241719),逾期将按公告处理。
肇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