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部署,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确定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我县推荐对象(3个模范集体和4名模范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27日起至7月31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7月31日前向县委统战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459-8222420
电子邮箱:zhaoyuanmzj@163.com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人民政府6号楼
邮政编码:166500
中共肇源县委员会
肇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公示对象名单
模范集体推荐对象(3个)
肇源博物馆
浩德蒙古族乡兴海蒙古族村民委员会
肇源县家庭教育志愿者协会
模范个人推荐对象(4个)
孙大勇,男,汉族,中共肇源县超等蒙古族乡委员会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包磊,男,蒙古族,中共肇源县义顺蒙古族乡东义顺蒙古族村支部委员会委员
孙乡月,女,汉族,肇源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肇源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主任
刘亦然,女,汉族,肇源县蒙古族中学“石榴籽”工作室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