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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我县推荐对象的公示

信息来源: 中共肇源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发布时间: 2026-07-27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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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部署,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确定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我县推荐对象(3个模范集体和4名模范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27日起至7月31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7月31日前向县委统战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459-8222420
  电子邮箱:zhaoyuanmzj@163.com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人民政府6号楼
  邮政编码:166500

中共肇源县委员会
肇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公示对象名单

  模范集体推荐对象(3个)
  肇源博物馆
  浩德蒙古族乡兴海蒙古族村民委员会
  肇源县家庭教育志愿者协会
  模范个人推荐对象(4个)
  孙大勇,男,汉族,中共肇源县超等蒙古族乡委员会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包磊,男,蒙古族,中共肇源县义顺蒙古族乡东义顺蒙古族村支部委员会委员
  孙乡月,女,汉族,肇源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肇源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主任
  刘亦然,女,汉族,肇源县蒙古族中学“石榴籽”工作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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