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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源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肇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9-2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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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日至11月24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肇源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2月24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向肇源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整改落实情况
  肇源县民政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到巡察是“政治体检”和“精准把脉”,坚决摒弃“过关”“侥幸”心理,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结合,统一思想行动,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有人管、整改任务落得实、意见建议有回应。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牵头的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构建“党组统一领导、书记牵头抓总、班子分工负责、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细化整改方案,针对反馈问题梳理“三张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做到“一事一策、专人负责、一抓到底”。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模式,对整改不力的及时约谈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整改成果长效化,以整改促民政工作提质增效。
  截至9月28日,巡察反馈的2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未完成整改1个;制定的整改措施总数59个、已完成的整改措施数55个。
  二、集中期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救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乡村/社区阵地固定宣传,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便民超市、卫生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政策海报、悬挂横幅,摆放宣传手册和明白卡,依托村务、社区公告栏常态化公示救助政策要点和申报流程。二是推行“流动宣传+入户讲解”模式,组建基层工作人员、网格员“流动宣传队”,通过村村响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循环播报政策,入户走访时一对一答疑并同步发放《暖心牵挂双清单》。三是依托赶集日、村民代表大会等契机,开展“家门口”政策宣传咨询会,现场受理咨询、指引申报。四是搭建线上宣传阵地,通过乡镇、社区微信公众号及居民、村民微信群,定期推送政策解读、办理流程,制作图文海报扩大宣传覆盖面,有效解决群众政策知晓不全面问题。
  (二)落实低保、特困政策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时间将3户应纳未纳对象纳入特困救助范围,完成精准兜底保障。二是建立精准审查机制,每月筛查临近或已达特困认定年龄低保对象及困难群体,通过医保、卫健等跨部门数据交叉核验+入户核查,全面纠正信息核实不准问题,杜绝救助对象遗漏。三是开展重点对象全覆盖靶向走访,主动协助符合条件群众办理救助申请,同步强化政策精准推送,确保群众应知尽知。四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核查救助认定程序、档案资料、对象精准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线索核查及反馈全程闭环。
  (三)落实贫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27日,肇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2026年第4次)同意发放贫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二是县民政局联合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制定并出台了《肇源县贫困失能老人实施方案》(源民联字﹝2026﹞1号),从2026年4月起发放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合计发放103人次,发放资金1.044万元。
  (四)落实特殊群体加发政策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完成672名未成年人、老年人及重病重残低保对象低保金加发工作,足额补发到位,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二是开展低保对象全面摸排,对照加发政策标准,逐一核查特殊困难群体身份信息与家庭情况,全面纠正漏发问题。三是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低保金加发资格月复核制度,依托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实时更新对象信息,实现“应加尽加、应退尽退”。
  (五)高龄津贴政策落实仍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29位老人未及时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经过多方找寻,已全部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涉及死亡多发放资金1.49万元已全部追缴完毕。二是通过每月常态化数据比对和每季度生存验证核查,发现老人已符合取消或停发高龄津贴的条件,立即暂停津贴发放。三是通过高龄津贴系统,每月对满80周岁老人及时进行数据核查,符合条件及时纳入。
  (六)违规执行“单人户”政策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所有342户“单人保”对象动态复查、重新测算,分类规范整改:6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同步纳入低保;318户单人单户符合政策保留;3户成年重度残疾人符合政策保留;15户及时将家庭成员纳入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彻底整改违规认定问题。二是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网格化排查,对现有单人户救助对象全覆盖复核,通过数据核对+入户走访,全面排查违规享受情形。三是严格规范“单人户”认定标准与流程,明确适用范围,对不符合对象按程序停发救助金并做好解释。四是开展基层经办人员专项培训,严肃追责政策理解偏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提升政策执行精准度。
  (七)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不当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临时救助审批流程,加强基层经办人员培训,区分急难型、支出型救助对象,严格落实急难型先行救助、支出型按流程办结要求,建立“一人一档”,通过双重校验杜绝重复救助、违规审批。二是强化资金监管,落实县乡备用金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发放,定期公开发放情况,开通举报渠道,严防资金截留挪用。三是依托救助信息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定期核查资金使用合规性,健全长效管控机制。
  (八)采购物资违规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县民政局在会议中提出,因生活费支出琐碎,部分支出不适用开具发票的形式,故存在以71244张白条入账的情况。近期我局已联系审计部门,对涉及147万元的白条入账问题开展审计;若审计发现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我局将及时向肇源县纪委监委移送相关线索,并依据要求完成整改。同时,我局已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与完善,制定财务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与监督,杜绝“白条子”入账等违规核销行为,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收支管理,统筹安排资金,严格落实专款专用要求,注重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三是严格履行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与报销程序。预算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进行使用管理;经费报销实行“三人签字”审批制度,其中经常性经费开支需由经办人签字、分管业务副职复核签字、主要领导审批签字。
  (九)资源收益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资源、资产发包收益,涉及资金23.98万元已于2026年5月末前全额补缴入库。二是全面排查资源资产发包管理漏洞,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强化干部职工财经纪律意识,确保财政资金收支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相关规定。
  (十)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16个乡镇298户违规施保对象动态复查整改,分类规范救助资格,及时将相关家庭成员纳入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整改到位。二是开展靶向业务培训,采用“政策精讲+案例剖析+实操演练”模式,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政策执行力。三是压实县民政局主体责任,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强化统筹指导与监督把关,定期通报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四是依托救助信息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通过数据核对+入户核查双重校验,开通监督渠道,严肃整改工作疏漏问题。
  (十一)清退低保时未履行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照《黑龙江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等政策,规范低保退出审批程序,所有退出对象均符合法定事由、履行完整流程,书面告知家庭成员并说明理由,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二是明确低保退出审批权限,2020—2022年由县民政局在系统审批备案,2022年权力下放后由乡镇、社区规范审批备案,全程留存书面告知材料,杜绝以备案代替审批问题。
  (十二)核算收入随意性大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340户城镇低保对象入户核查与审批复核,119人按政策享受满额低保金,4人完成收入支出精准测算,215户规范完善档案收入支出明细标注,做到审批有据可依。二是严格落实入户调查刚性制度,规范入户调查流程,调查表经双方签字确认生效,杜绝凭空填报。三是细化收入支出核算标准,精准核定各类收入与刚性支出,作为救助认定核心依据。四是规范档案填写管理,确保档案信息完整、逻辑闭环,严守“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收入核算—公示审批”全流程规范。
  (十三)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省级备案要求,对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低保申请对象,全部单独登记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二是执行100%入户抽查机制,乡镇每半年、县级民政部门每月对备案对象全覆盖复核,通过数据核对+实地走访确保监管到位。三是正式出台《社会救助近亲属备案制度》,全覆盖抽查备案人员,从源头防范“人情保”“关系保”。
  (十四)存在档案内容造假、丢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督促社区更换错误的《审核确认表》,重新完善与事实相符的档案材料,完成档案整改。二是组织开展低收入人口档案规范填写专项培训,聚焦档案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针对表格填写、材料归档、问题整改开展实操教学,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杜绝档案造假、不规范问题。
  (十五)疑点数据处置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疑点数据核查处置流程,严格按优先级时限督促乡镇办结,对上报结果执行不低于50%复核抽查,重点核查高、中优先级数据,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合规。二是开展基层疑点数据核查专题培训,建立常态化业务指导机制,县民政局下沉指导实操,提升基层核查能力。三是每月开展处置情况复盘,优化核查流程,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杜绝形式主义核查。
  (十六)监管层面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监督检查维度,每季度开展特困供养专项核查,全面核查资金使用、机构服务、人员生活状况。二是建立集中供养资金专项监管台账,实现资金全链条可追溯,严防违规使用问题。三是健全动态监测体系,线上实时更新数据,线下乡镇每月入机构走访、县民政局每半年全覆盖抽查,精准掌握特困人员生活需求并及时解决。
  (十七)特困人员保障温情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黑龙江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指引》要求,严格执行餐食标准,保证一日三餐,荤素搭配,其中早餐1个鸡蛋、一杯牛奶、中、晚餐不少于三菜一汤,每日提供不少于2次餐间茶点。二是建立科学配餐制度,每周更新食谱,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切实提升院民用餐满意度。
  (十八)“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运行不畅通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机制流程培训,明确窗口首接责任,规范申请受理、转办、反馈全流程操作。二是提升群众需求挖掘能力,建立“基础+个性”需求清单,实现单一救助向综合帮扶转变。三是开展“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实操培训,推动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题。
  (十九)党组织建设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建设。规范党组织设置,严格按期开展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党组织班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持续提升党员政治素养。二是完善党建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日常管理等相关制度,明晰党组织在慈善会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与作用发挥路径,确保党建工作与慈善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突出党员先锋作用。
  三、长期整改任务推进情况
  (一)随意发包土地、房产。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将持续加大催缴力度,追缴资金将及时上缴财政(共需追缴资金35万元,目前已经追缴20万元),剩余15万元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追缴。租赁到期后,将严格按照招租手续在指定平台开展新一轮招租工作。二是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我局将强化全流程管控: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租”程序,严控出租期限,杜绝越权操作;三是完善合同管理与租金收缴机制,规范合同文本,建立健全收缴台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确保资产规范管理、租金足额入账;四是压实民政行业监管、乡镇所有权管理、财政审计监督三方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对违规处置资产、租金收缴不力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肇源县民政局党组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落实,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地,巩固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59-8223034
  地    址:肇源县四方山大街449号
  电子邮箱:mzj3034@163.com。

中共肇源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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